大江网讯【记者朱正】8月27日,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,2008年中央财政向江西省拨付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已达1.5亿元,重点用于扶持江西省水稻、柑橘和环鄱阳湖区水产三大产业。根据财政部“粮食品种投资不少于中央补助总额50%”的要求,江西省将该笔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:7500万元用于粮食生产项目,5000万元于柑橘项目,2500万元于水产项目。
据江西省财政厅负责人介绍,按照“看得见、摸得着,有指标、能考核”的原则,2008年江西省集中资金重点支持粮食、柑橘和水产产业发展所急需解决的几个关键环节,其中,南昌县粮食产业、余干县的水稻高产示范区、于都县的柑橘产业和环鄱阳湖区水产业将会作为重点产业大力发展。
另外,为严格规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,江西省根据实际制定了《江西省〈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〉实施细则》。该《细则》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原则、使用范围、项目和资金监管、资金整合、绩效考评等作了明确规定。为确保资金绩效,江西省将对各地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绩效进行监测评价,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项目和资金的重要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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